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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研究生录取政策

  • 研究
  • 2024-04-23 20:13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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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总体原则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。
择优录取,突出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、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。
优化生源结构,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。
二、报名条件
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。
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。
符合报考专业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。
三、考试方式
全国统一考试:
政治、英语、专业综合。
校内复试:
笔试、面试、动手能力测试等。 复试内容和形式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。
四、录取程序
初试:
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合格线。
复试:
考生根据招生单位复试办法参加复试。
复试成绩由招生单位根据综合素质考核结果评定。
综合评价:
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。
综合成绩达到招生单位录取最低要求的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。
录取:
招生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序,择优录取。
录取结果由招生单位统一公布。
五、调剂
考生在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情况下,可以申请调剂到其他有剩余名额的招生单位。
调剂系统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开放。
调剂方式以网上调剂为主。
六、其他政策
照顾加分政策:符合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、贫困地区考生等可以享受一定的照顾加分。
推免生政策: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机制直接攻读研究生。
定向就业政策:定向就业招生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,定向培养特定岗位的高层次人才。
注意:
各招生单位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录取政策,考生应及时关注招生单位的官方公告。
研考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调整,考生应及时了解最新动态。